車險交強險理賠 機動車交強險理賠案例之二

車險交強險理賠 機動車交強險理賠案例之二

機動車交強險理賠案例之二
自2008年2月1日零時起,新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方案實行,內容如下:


1、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


2、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
【車險交強險理賠 機動車交強險理賠案例之二】


筆者用一個具體案例,針對保險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應當承擔的交強險賠償金額予以闡述,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



甲、乙兩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甲車負全責,乙車無責,甲、乙兩車車損分別為3000元、5000元 。設甲車適用的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乙車適用的交強險無責任財產損失限額為100元,則:


(一)甲車交強險賠償金額計算



甲車交強險賠償金額=乙車損失核定承擔金額


=5000元 , 超過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按限額賠償,賠償金額為2000元 。


(二)乙車交強險賠償計算


乙車交強險賠償金額=甲車損核定承擔金額


=3000元,超過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按限額賠償 , 賠償金額為100元 。


乙車對甲車損失應承擔的100元賠償金額,由甲車保險人在交強險無責財產損失賠償限額項下代賠 。


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索賠申請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明,領取賠款人身份證明;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人員費用證明: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報銷憑證;死亡證明,被扶養人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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