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強制險是什么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
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即每次保險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全國統一定為6萬元人民幣 。在6萬元總的責任限額下,實行
【交通強制險是什么保險公司的 交通強制險是什么】
分項限額 , 具體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此外,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上述限額的20%計算 。
交強險的基礎費率共分42種,家庭自用車、非營業客車、營業客車、非營業貨車、營業貨車、特種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等八大類42小類車型保險費率各不相同 。但對同一車型,全國執行統一價格 。
交強險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2006年7月1日之后,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并張貼或攜帶交強險標志的機動車不得上路 。
2006年7月1日起全國統一開始實行交強險了 , 它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簡稱 , 是一份機動車輛必須購買的強制保險,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 , 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交通強制險
2008年新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一、實施時間:
2008年2月1日起
二、內容:
一新版交強險總的責任限額(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將從原先的6萬元提高至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上調至11萬元;
二42個車型中的16個將進行費率下調,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的交強險保費由原先的1050/年降為950元/年 。
